1.社会保障积分规则:
五个保险支付月在12至36个月之间,每年累积22分;
缴费月份超过36个月的部分,每年可累积28分;
*补充社会保障和个人缴费将不计算积分
2.购买积分规则:
城市六区的新房每年累积10分/一次性增加15分;二手房每年累积10分
城市周边四个区的新房每年累积12分/一次性增加25分;二手房每年累积12分
滨海新区新房每年累计积分15分/一次性增加30分;二手房每年累积15分
郊区和县城的新房每年累积12分/一次性增加25分;二手房每年累积12分
(积分可在缴纳购房契税后计算)
3.居住证积分:取得居住证后,每年可签订一次,每次累计6分(京津冀地区可增加积分)。
4.学历分数规则:本科及以上学历得20分;大学学历得10分(可在学信网站上查询)。
5.年龄积分规则:35岁以下(含35岁)个人得10分;36至45岁的人得5分,45岁以上的人不加分。
6.技能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积分规则:从5级到1级,从初级到高级,积分在5到30之间。
申请积分落户时,申请人处于正常缴费状态,这意味着申请人在申请期间应处于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正常缴费状态。申请期是指第一期为当年1月至4月,第二期为当年7月至10月。
此外,滨海新区的落户限制进一步放宽,具体情况如下:
1.天津市全日制职业院校的毕业生和在校学生,应亲自提出申请,支持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直系亲属通过就业方式落户。
2.35岁及以下+1年滨海社会保障+高中及以上学历
3.35岁以上+1年滨海社会保障+滨海住房+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至少3年滨海新区居住证+1年滨海住房+1年天津社会保障(不能与其他省市重叠)+高中及以上学历
5.滨海创业原法人+累计纳税5万以上+5名员工+高中及以上学历
6.外省员工整体搬迁到企事业单位+为企业提供一年社会保障,同时支持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就业落户。
7.在滨海新区工作、生活的外省市人员,获得区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技能大师、三八红旗手、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可申请在滨海新区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市场集体户落户。
tag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