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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人落户 天津居住证积分结算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0-03T14:06:31 浏览次数:81 作者:天津房价

摘要:2022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和居住证积分落户的政策。(二)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情况定期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公布,居住证积分落户申请人可以自行查阅。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申领居住证最重要一点就是增加了京津冀居住证互认,但是想要在天津进行落户申请,要换成天津市居住证。《天津市居住证证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天津居住证管理办法》和《居住证积分结算政策》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我在网上看了很多解释,但都不是很全面。我将阅读查询的详细信息。如果找不到原文,可以关注私信我,向我索取。

第一部分为《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二章居住证申请条件

在本市居住满半年,符合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持续学习条件之一的公民,可申请居留许可。

如需办理居留许可,申请人可到居住单位或网上办理。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近照、住址、工作、学习等证明材料。

居留证由公安机关统一颁发。受理单位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完成审核发证工作,并将制证信息上传市公安局制证机构。市公安局制证机构应当自受理单位审核发给之日起10日内制发居留许可。

为推进京津冀居住证互认,持相关省市居住证并符合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持续学习条件之一的来津公民本市应当提供居民身份证和近照。以及居住证明、住址证明、工作证明、学习证明等文件。您不需要在城市居住半年。

这是关于申请居留许可的条件,稍后会解释。

第三章居留许可管理

居留许可需要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满一年前的一个月内,向现居住地受理单位出示居住证和合法居留证件,或者前往通过互联网办理签注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住址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7日内,持居住证和合法居留证件到现居住地受理单位办理居住证信息变更手续,或者通过互联网。

第五章居留许可积分

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包括基础积分、定向积分、附加积分和负积分四类。总分是各指标的累计分。

申请居留许可积分结算,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有合法有效的身份;

(二)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

(三)被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聘,或投资本市企业;

(四)本市自1月1日起实施居住证管理制度起,用人单位和职工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或连续三年缴纳社会保险费, 2014. 在正常缴费状态下,未同时参加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保险缴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五)居留许可积分达到申请指导点(申报指导点可根据居留许可积分指标体系调整)。

办理居留许可积分结算的具体流程如下:经营者登录天津网上服务大厅,进入居留许可积分栏目,填写登记信息,进行自我评估。评估分数达到或超过当前申报指导分数后,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并将积分提交到验收点进行审核。

用人单位应对申请人提供的居留许可积分结算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经查实存在提供虚假信息申请积分结算情况的,自下一申请期起1年内取消单位申请资格,情节严重的。自下一申请期起3年内取消单位申请资格。

居留许可积分结算的申请一般每年进行两次。第一期申报时间为当年1-4月,截止时间为4月30日。第二期申报时间为当年7-10月,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根据实际需要,申请期限和时间可以适时调整。

积分状态在天津网上服务大厅定期公布,居住证积分申请人可自行查询。居留许可积分结算申请人对公布的积分等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通过申请渠道申请复核。审核结果将及时通知居留许可积分结算申请人。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自2026年12月31日起废止。

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申请居住证最重要的一点是增加了京津冀居住证互认。

申请天津居留许可,可以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在天津有合法稳定的居住地或有合法稳定的工作或在天津持续学习),但在管理办法中,仍需一个合法稳定的住所才可以申请。应该注意的是,需要租金或住房。可以在线申请居留许可。

其他的很容易理解。

《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1.《办法》主要修订内容有哪些?

答:原《办法》8章48条,修改为7章47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提升服务水平,实现网上办理。一是缩短居留许可申请时间。居留许可审核时间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5天,制发时间由20个工作日到10天。二是网上开通居留许可业务,公民可通过互联网办理户口登记、申办居留许可、办理居留许可签注等业务。居留许可持有人还有一个电子版三是实现居留许可积分 网上办理落户申请减少了申请材料的数量,经营者可以通过互联网提交证明,而不是现场提交文件。

(二)加强户籍管理,强调廉洁守法。一是增加住房出租和用人单位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送来津公民信息的数量。同时引导公民申报户口登记,强化住房租赁者和用人单位的治安责任;其次,为体现居住证名称制度,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集中办理居留许可的申请和签注已被删除;“积分结算”将给出取消资格或扣分的规则。

(三)放宽积分申领条件,扩大保单覆盖范围。一是由申请积分前需要“连续缴纳一年社会保险费”改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 1年或累计缴纳1年社会保险费”、“3年保险费”,删除“在天津有合法稳定的结算地点”申请积分结算的要求,进一步放宽积分申请条件限制登记户数;三是删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一票否决”条款,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面。

(四)落实国家要求,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探索实施境内户口迁移和居住证互认制度”的要求新增“推进京津冀地区居住证互认”。在本市居住证的,可凭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和所在省市的居住证直接申办本市居住证,不受本规定的6个月居住限制城市”。

2.修改后积分声明有哪些变化?

《办法》的修订对“积分指标”没有太大的调整。居留许可积分结算申请已在线受理,申请人不再需要在窗口提交文件,最低分线和积分指标的积分没有变化。

3.如何申请和批注居留许可?

答:(一)在天津居住半年,符合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持续学习条件之一的外地居民,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和在天津市的合法居住证明,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居住证,或者通过网络等渠道在线申请居住证。作为“天津网上办”。

持有京津冀相关省市居住证,并具备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在我市持续学习条件之一的非本地居民,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在天津的合法居住证明。省、市居住证可直接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居住证,在天津居住半年不限。

(二)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需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持有居住证,对于天津合法居留证件天津人落户,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加签手续,也可通过“天津网上办”等网络渠道在线办理。

居住证持有人居住地址发生变更的,自变​​更之日起7日内,居住证持有人和天津市合法居住证明应当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地址变更手续。居住地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通过“天津网上办”等网上渠道在线办理。

4.居留证的积分和积分是怎么定义的?

答:《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数及积分表》包括基础积分、定向积分、附加积分和负积分四类。总分是各指标的累计分。具体情况是:

第一类是基础分数。包括社会保险、居住地、住房公积金、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等指标,体现了鼓励在本市长期稳定就业和稳定居住. 工作和生活时间越长,加分越多,对年龄小、文化程度高、有一定职业技能水平的人适度加分。同时,为缓解中心城区人口压力,积极引导群众向中心城区以外的地区落户。

第二类是定向分数。它是一个职业(工种)指标,主要目的是鼓励那些供不应求的人在这个城市安家落户。为满足本市相关行业紧缺人才需求,鼓励人才优先向紧缺行业倾斜。

天津人落户

第三类是加分。包括婚姻状况和奖励指标,主要目的是鼓励农民工家庭搬入,鼓励在全国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人落户。

第四类是负分。违法违规和犯罪扣分指标是指5年内提供虚假信息申请相关证件、证件或落户记录申请积分(包括虚假户籍、学历、专业、就业等) , 住房, 税务证明, 购房证明等), 有犯罪记录的将被扣分。还规定了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申请积分结算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后果。

5.如何在线申请居留许可积分?

答:用人单位在天津网上办的居留许可积分栏注册登录后,应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进行网上评估。评审结果达到当前申报指导点的,根据申请人情况上传相应材料,提交审核。填写信息及上传相关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6.居留许可积分申请的受理时间和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答:办理居留许可积分结算的申请一般为一年两次。第一期为当年1-4月上报,截止时间为4月30日。第二期为当年7-10月上报,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

.7 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什么意思?

答:申请人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依法为企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在天津市缴纳社会保险期间,申请人未同时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参加保险缴纳。

8.连续缴纳一年的社会保险费或累计缴纳三年的社会保险费是什么意思?

答: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指:第一次申请,在上一年12月31日前连续12个月缴纳;第二期申请,应在当年6月30日前连续12个月缴纳。

3年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指:第一期申请为2014年1月1日至上一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二阶段申请,自2014年1月1日至申请当年6月30日天津人落户,累计缴费3年。

社会保险费的补缴年限、异地转移的外省市缴费缴费年限、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缴费年限,不得连续累计计算。

8.我在申请时如何理解我处于正常付款状态?

答:申请人应处于当期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正常缴纳状态。本期申请期指:第一期为当年1-4月,第二期为当年7-10月。

9.社保如何赚取积分?

答: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按保险种类计分。12个月以上36个月以下的社保缴费,每年最多可累积22分,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0分,基本医疗保险3分,失业保险3分,工作3分- 相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3分;缴费超过36个月的,从第36个月的次月起,每年最高积分28分,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2分,基本医疗保险4分,失业保险4分,工伤保险4分,生育保险4分。

参保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异地转入外省市缴费年限、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年限不连续累计计算。

第一阶段申报截止到上年12月31日,第二阶段申报截止到当年6月30日。

10.出租房屋如何赚取积分?

(一)租房积分的条件是什么?

A:1.出租房屋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以下简称《备案证明》)的“租赁用途”为“居住" 可以获得积分。

2.申请人应与《备案凭证》中记载的承租人一致。

(二)租房积分是怎么计算的?

A:1.积分是按月计算的,如果租期不足一个月,则按整月计算。租房积分=月租房积分×累计租房时间。

房屋租赁期限为《备案凭证》备案之日至积分截止日期,以租赁时间为准。

2.租用多间房屋的申请人可以累积积分,但多间房屋出租时间重叠部分的积分只计算一次。

11.自有住房如何积分?

(一)所有房子都有资格获得积分吗?

答:1.在本市的国有土地上建房,作为住宅或住宅公寓,可以赚取积分。使用以《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天津市现房买卖协议》)或《不动产证》等合法权属证明中规定的用途为准。

2.集体土地上的住房不能记入贷方。

3.有异议登记、限制转让(有违章建筑等)及其他限制产权交易的房屋不能积分。

4.如果业主的房子在申请时已经售出,则无法获得积分。

(二)住房信贷是如何计算的?

A:1.积分是按月计算的,如果不足一个月,则按整月计算。自有住房积分=每月自有住房积分×住房时间。

住房时间的开始时间按以上条件计算,结束时间按积分截止时间计算。

2.如果申请人同时拥有多间房屋,则以一所房屋获得积分。

12.在京津冀连续居住年限如何计算积分?

答:从申请人取得京津冀居留许可当月起至积分申报结算当月,持有效居留许可签注,累计12个月累计6分。(申请人如对积分值有异议,可到居住证签发地派出所查询申诉)。

13.如何确定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点?

答:办理居留许可积分材料的时间点为:男性,年满60周岁之日为申请截止日期;女(手术岗位),满50周岁为申请截止日期;女(管理岗位),55岁 周年日为备案截止日期。

14.提供虚假信息的后果是什么?

答:用人单位在申请积分结算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申请人将被取消当期申请资格,单位自下一个申请期起1年内取消申请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单位。自下一报告期起3年内申请资格;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经查实个人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取消申请人当前的申报资格,自下一个申报期起5年内再次申报的,每虚假记录一次扣30分。

有关部门要严格审查申请人和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必要时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关于居住证互认可以加分多少,大家要注意了。个人理解是外国人居留证应该可以加6分。额外年份不应加分。

比如2021年3月结的积分,2021年3月交社保,2022年2月天津算一年?不可以,只算到2021年12月。只在2022年下半年申请积分结算。下半年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下半年可以申请。同时,社保不能破,否则不能申请。

夫妻交纳的社保、户口、公积金、技能证书、社保加分等,已确定计分时间。上半年申请截止日期为上年12月31日,下半年申请截止日期为当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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