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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起深圳房屋交易将实现网络办理

发布日期:2021-10-11T14:00:15 浏览次数:698 作者:陈思茵

摘要:天津市滨海新区地产 讯 9月7日,根据深圳市住建局公布房产政策通告显示称,9月13日起,录入办理预售/现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查房屋交易资格、网签备案(房屋买卖合同)以及出具

天津市滨海新区地产讯 9月7日,根据深圳市住建局公布房产政策通告显示称,9月13日起,录入办理预售/现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查房屋交易资格、网签备案(房屋买卖合同)以及出具购房资格证明等业务可在网上进行。

房产政策原文如下: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我市房屋交易管理业务调整的通告

根据我市机构改革要求,现就我市房屋交易资格审核确认、房屋转让合同、抵押合同网签备案管理等房屋交易管理业务调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为落实我市机构改革安排,下列房屋交易管理业务职责由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一)本市房屋交易资格的审核确认及处理房屋交易资格审查投诉事项;

(二)办理本市房屋转让合同、抵押合同的网签备案管理;

(三)本市房屋交易管理信息平台的运行维护。

二、自2021年9月13日起,我市房屋交易资格审核确认、房屋转让合同、抵押合同网签备案管理等房屋交易管理业务按照下列渠道办理: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http://zjj.sz.gov.cn:8004/,下同)办理预售/现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录入、交易资格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业务。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和自助交易买卖双方在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办理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录入、交易资格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业务。

(三)本市商业银行在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办理房屋抵押合同网签业务。

上述各方应当严格落实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在申请不动产登记前,落实房屋交易资格审查和合同网签备案制度。

三、自2021年9月13日起,房屋交易资格审核不通过以及其他房屋交易业务办理存在问题的,可以通过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咨询、申诉,或者预约至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点(见附件)咨询、申诉。

四、2021年9月13日前,可以继续通过市行政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服务厅申请办理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和房屋交易资格审查业务。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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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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