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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房子外地人限购吗 天津楼市新政策具体限购情况如何

发布日期:2022-09-21T11:07:36 浏览次数:147 作者:天津房价

摘要:3月31日,天津出台了最新住房限购新政,具体的限购情况如何?3月31日下午,天津出台最新住房限购新政,规定外地人限购1套,本地非单身2套。天津住房限购政策重点:5、所有限购政策滨海新区除外为保障本市居民和外地在津工作人群合理住房需求,打击利用金融杠杆进行住房投机炒作,进一步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具体措施由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会同天津银监局发布实施。天津市住房信贷新政策随现房新政策同时发布

3月31日,天津发布了最新的限购政策。具体限购情况如何?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天津2017楼市新政策:

3月31日下午,天津发布最新限购政策,规定外国人限购1套,本地非单身限购2套。

3月31日晚,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印发《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

3月31日晚,天津市国土资源与住房管理门户网站发布公告,详细列出了住户户数。

天津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要点:

1、第二套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60%

2、首套房最低首付30%

3、暂停贷款期限超过25年(不含25年)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天津限购政策要点:

1、本地人仅限于第三组

2、外人仅限购买第二套

3、成人单身(包括未婚、离异)限购第二套

4、外地人员需提供3年内连续2年以上缴纳社保或纳税证明(补缴不计)

5、所有限制政策滨海新区除了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

区人民政府、各委、局、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遏制房地产泡沫,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滨海新区房子外地人限购吗,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区域限购

对于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房屋的非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2户及以上家庭的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房屋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暂停购买新的商品房和本市二手房(滨海新区除外)。

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2年以上的证明。补充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的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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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化差异化住房信贷

为保障全市居民和外地来津务工人员合理住房需求,严厉打击利用金融杠杆炒房,进一步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具体措施将另行通知。由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天津市银监局印发并实施。有关部门应为贷款银行查询借款人的户籍、住房、婚姻状况等信息提供便利。

三、增加住宅用地供应

充分发挥土地供应对房地产市场源头的调控作用,增加住宅开发用地供应,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尽快开工上市,平衡市场供给与要求。对市场预期高、有高价土地可能的新出让住宅用地,采取“限地价抢地价”、“限地价抢地价”等措施。 ”、“限地价抢棚拆迁”等,控制地价,稳定房价市场预期。

四、加强新建商品房价格调控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新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时,应当合理定价,如实申报。新建商品房申报销售均价明显高于项目前期成交价或周边在售同类型商品房成交均价的,实施必要的价格指导。不符合商品房销售计划条件的,暂不发放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五、加强新建商品房挂牌管理

为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滞销、惜售,确保新建商品房及时挂牌销售,未在30日内申领销售许可证的, 2017年6月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基础部分验收证书,1天前办理销售许可手续;对不及时处理的,将在主要媒体上公开曝光,市国土房管局将列入失信企业名单。以公司名义参与本市土地招标。

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各级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检查,持续整顿市场秩序,坚决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垄断房源、操纵市场价格、虚假宣传等行为。误导市场预期,提供虚假凭证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首付贷款”等非法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要加大联合惩戒力度,视情节轻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采取公开曝光、暂停网签、行政处罚、暂停融资担保合作、限制参与土地招标等措施。情况。

本实施意见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此前相关政策法规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滨海新区房子外地人限购吗,以本实施意见为准。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 年 3 月 31 日

天津住房信贷新政与现房新政同步发布

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解读:

1、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申请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最低首付比例为30%;

2、已在本市有房或在本市无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并实施二套房贷款政策,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3、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天津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全国统一的信贷政策底线协商确定。

4、暂停贷款期限超过25年(不含25年)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5、各商业银行要防范住房金融风险,加强对借款人首付来源、收入、婚姻、住房等性房贷款记录和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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