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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落户户籍地址 正式发布!天津积分结算政策再次大调整,权威解读

发布日期:2022-10-05T10:09:54 浏览次数:117 作者:天津房价

摘要: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完善我市居住证积分落户政策,更好地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拟就《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的通知》(津发改社会规〔2021〕13号)中“居住”指标的购房居住积分分值进行调整,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调整内容见附件。

今年7月,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要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除少数特大城市外的户籍限制,试点以经常居住地为基础的户籍制度。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完善本市居住证积分落户政策,更好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天津市居住证》规定管理办法》,现提出对《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积分积分表的通知》中“住宅”指标积分进行调整《居住证积分》(晋发改社规[2021]13号)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调整内容见附件。评议期为2022年9月27日至10月10日,

核心内容:

天津落户户籍地址

将“在本市购买并居住(自有住房),住房在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每年10分;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每年11分;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 区天津落户户籍地址,每年 12 分;居住在 滨海新区,每年 15 分。” 调整为“买住本市(自有住房),住房在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天津落户户籍地址,全年累计10分,住房为新建商品房,一次性加15分;如果房子位于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每满一年累计12分。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全年累计12分。如为新建商品房,一次性加25分;如果住房在滨海新区,每满一年累计15分,如果住房是新建商品房,一次性加30分。” 学区将在每个全年累积 12 分。如为新建商品房,一次性加25分;如果住房在滨海新区,每满一年累计15分,如果住房是新建商品房,一次性加30分。” 学区将在每个全年累积 12 分。如为新建商品房,一次性加25分;如果住房在滨海新区,每满一年累计15分,如果住房是新建商品房,一次性加30分。”

本次调整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

小编第一时间致电询问相关政策详情。新积分政策的核心变化是:购买新房可以加分。新房的购买时间,在新政策之前是否有购买要求?新房我可以享受奖励积分吗?天津市发改委的官方回复是,没有限制,只要买新房(不管是几年前买的)都可以享受这个政策,并补充说新政策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具体房产奖励积分以各区住建委政策执行为准。

总结:多买新房点对天津新房市场有利。加一分是15-30分,非常给力。相当于多交一年社保。对于那些在 2019 年购买 新房 积分的人来说是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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