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首相房价”一词再次让房价收入比成为热门话题。房价收入比是国际上常用的计算方法,常被用作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房价泡沫的指标。房价收入比有这个严格的定义和计算方法。全国大中城市,天津房价收入比例是否处于较为合理的水平?
房价收入比的定义
所谓房价收入比天津房价10年变化,是指房价与城镇居民家庭年收入的比值。以北京为例:2009年,四环内的普通二居室公寓新房80平方米,疯狂涨价后单价25000元计算,均价约为200万;为单位买房,假设夫妻俩月薪2000元,家庭月收入达到4000元,年收入4.8万元。这样一来,房价收入比是40,严重偏离了合理的房价收入比(标准在4到6之间)。
如何计算价格收入比
一个国家的平均房价收入比通常计算为家庭年平均总收入与房屋平均价格的比率均价,即:
房价收入比=每户总房价÷每户年总收入,其中房价总价和每户年总收入的计算公式如下:
户均房价=人均住房面积×户均人口×住房单位面积平均售价
天津房价收入比例
天津房价为8958元,排名第18。天津人去年的收入是多少,在全国排名第几?答案是:天津2010年人均年收入12639元,居全国第34位。
2011年全国房价收入比为7.4。统计局房价数据显示,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前11位均为一、东部二线城市。后5名都是西部二线城市。其中,深圳、厦门、杭州、上海、北京、福州的房价和收入都比较高,天津房价比较合理。 2011年天津房价收入比为10.4,居全国第七位。
2012年全国统计的5个收入群体的房价收入比显示,高收入家庭的房价收入比仅为3.5,而低收入户达到17.3天津房价10年变化,两者相差4.96倍,比2011年的5.3倍略有下降。从历年变化来看,各收入家庭的房价收入比自2009年达到高位以来逐年小幅下降。高收入家庭的年度差异较小。收入家庭之间的年度差异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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